DBJT 15-170-2019 广东 钢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
6.3.8 高强度螺栓应能自由穿入螺栓孔,当不能自由穿入时,应用铰刀修正。修孔数量不应超过该节点螺栓数量的 25%, 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 l.2d(d 为螺栓直径)。
条文说明:
6.3.8强行穿入螺栓会损伤丝扣,改变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扭矩6.3.8系数,甚至连螺母都拧不上,因此强调能自由穿入螺栓孔。气割扩孔很不规则,既削弱了构件的有效载面,减少了传力面积,还会使扩孔后钢材产生缺陷,故规定用铰刀修正。最大扩孔量的限制也是基于构件有效截面和摩擦传力面积的考虑。本条规定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.2d是针对摩擦型高强度螺栓而言的,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孔径扩孔后也不应大于螺栓公称直径2mm。若孔型为大圆孔或槽孔,扩孔后的孔径应满足设计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。